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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花都区环卫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0    招标编号:440114-201908-102333-0029-0030-0031    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 花都区环卫所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908-102333-0029-0030-0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都区环卫所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914,000               

四、采购数量:3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细请看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采购货物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子包最高限(元)

交货期

子包一

餐厨车

1

450000.00

1884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工作日内完成交车和验车(首次验车)手续。

后翻桶垃圾收运

2

700000.00

洒水车

2

734000.00

子包

大型洗桶车

1

880000.00

1720000.00

勾臂车

1

600000.00

清疏巡查车

1

120000.00

消杀专用车

1

120000.00

子包

餐厨垃圾车8吨

1

450000.00

2310000.00

餐厨垃圾车10吨

  2

1160000.00

翻桶式垃圾收集车

2

700000.00

合计

5914000.00

1.子项目1:最高限价:人民币1884000.00元子项目2:最高限价:人民币1720000.00元子项目3:最高限价:人民币2310000.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简述:本项目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花都区环卫所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购采购文件须知:
(一)只接受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已成功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三)若已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9月21日 至 2020年09月2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路29号D栋503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1012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路29号D栋503房

十、开标时间:20201012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路29号D栋503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9 月 21 日 至 2020 年 09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900129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68842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路29号D栋503房
联系人:杨家强 联系电话:020-89001296
传真:020-89001292 邮编:510300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华二路20号之一
联系人:张世欣 联系电话:020-89682308
传真:020-86883212 邮编:5108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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