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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经济与法”普法频道2019年节目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03    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人:广州市司法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无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司法局“经济与法”普法频道2019年节目制作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0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紧扣广州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形势需要,统筹社会法治资源,提高“经济与法”普法频道节目制作水平,全方位打造电视与新媒体融合的传播平台,增强广州市法治宣传影响力。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自2015年3月以来,广州市司法局“经济与法”普法频道节目制作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交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承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目前,由广州市领导担任小组组长,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广播电视台领导担任副组长,广州市司法局牵头广州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24个联席会议单位合作共建。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作为省内规模最大的普法专业媒体,在“经济与法”普法频道运营上已初步形成“创意+服务+技术+产品+资源”的普法新模式:创意即以受众为中心,加大品牌的创新力度,为客户提供最有传播力的创意策划,例如调解以赛制式创设调解普法电视栏目《律战行动》;2018年策划法治类全媒体系列活动超20场,普法效果明显;策划制作普法传播类公益广告15条。服务即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不局限于电视节目,更提供会场服务、接待服务、营销服务等一揽子服务模式。技术即全媒体融合,频道目前拥有完善的全高清技术及高清转播系统和普法全媒体矩阵,可跨越地域实现海量传播。频道产品也不局限于电视产品,从公益广告到纪录片,从“广州普法”抖音号到微信公众号“法拉理”和今日头条等,拥有众多新媒体产品。频道普法微信号“法拉理”打造的普法矩阵圈,与“广州普法”微信号联手,形成了有利的法治传播效应。2018年11月,频道代运营的“广州普法”抖音号正式上线,点击率屡创新高,单条点击量最高超五千万。中央政法委官方新闻网站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联合今日头条,独家发布2019年2月政法头条号排行榜,“广州普法”抖音号荣获抖音司法榜第一名。在资源方面,基于贯彻落实服务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频道已为20多家市属普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多个大型企业和法律社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拥有立体化的法治资源,协同效应明显。
综上,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具有承接本项目的可靠实力和充分的实践经验。本着项目的延续性、效果的持续性,以及节约资金和时间的成本,达到最佳的法治宣传效果,建议广州市司法局“经济与法”普法频道2019年节目制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31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赵全洲;工作单位:广州体育学院;职称:教授;

意见:一致同意专家小组意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专家2姓名:苏晓燕;工作单位: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公司;职称:高工;

意见:一致同意专家小组意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3.专家3姓名:谢毅;工作单位:暨南大学;职称:教授 ;

意见:一致同意专家小组意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4.专家4姓名:黄定平;工作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职称:副教授;

意见:一致同意专家小组意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5.专家5姓名:黄雄;工作单位:广东省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职称:高工;

意见:一致同意专家小组意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是2010年由广州市委、市政府为配合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广电总局对电台、电视台合并的要求而建成的。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旗下共有9个电视频道,4个广播频率,全媒体传播平台资源充分。覆盖全广州及珠三角广大地区,收视(听)人口逾6000万,是目前唯一面对该地区同时具有制作和播出能力的平台。
2.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与广州市司法局合作四年来,项目绩效明显,2018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运行顺畅、有特色,节目制播有新意、普法作用明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已初步形成“创意+服务+技术+产品+资源”的普法新模式,具有丰富的经验。
3.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与广州市委政法委签订了“广州政法宣传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建立了多个普法“影视制作基地”。建立了全市24个执法单位列为联席会议成员的频道联席会议机制,调动了社会普法资源,组建了普法资源库。
专家小组经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购买相关服务。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05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12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900129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0009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路29号D栋503房
联系人:杨家强 联系电话:020-89001296
传真:020-89001292 邮编:510300
(三)采购人:广州市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00090
传真:020-83100090 邮编:510000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38923543


发布人: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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