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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部招标代理建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招标编号:2023-JWHJGD-F1012    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某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3-JWHJGD-F1012

(二)项目名称:广州某部招标代理建库项目 

(三)预算金额:/

(四)最高限价(如有):/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某部招标代理建库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采购内容:建设工程、货物及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详见第二部分《招标需求》。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综合实力强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委托代理协议中标单位,协议中标单位将列入采购人的委托代理招标项目的协议代理商库,采购人与协议中标单位依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委托招标采购。

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其他:/。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如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况或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不签订第二年合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42320230427,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3号燕都商务大厦12楼12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512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3号燕都商务大厦12楼1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只接受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已成功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3.若已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招标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xyzb.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三)若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少于5家的,则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或招标失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州某部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

联系方式:龙先生,020-66332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3号燕都商务大厦12楼1202

联系方式:陈工,020-89001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90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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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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