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安全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001-2021-43108
项目名称: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安全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9,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安全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4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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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安全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安全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安全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料
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1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3号燕都商务大厦12楼12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一)只接受登记的供应商投标。
(二)已成功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三)若已登记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名 称:广东省审计厅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1号
联系方式:87078710
名 称: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3号燕都商务大厦12楼1202室
联系方式:020-89001296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9001296
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4日